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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城管“烈士”李志强遇上董存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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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城管“烈士”李志强遇上董存瑞时

   
城管队长李志强被刀刺入的一霎那,没有感觉到疼,只是被这个烤肠小贩的行动惊呆了,鲜血箭一样的喷出来,上衣很快被血浸透,李志强手脚发凉,意识渐渐有些模糊...  
   队员们七手八脚把李队抬上车,李志强觉得眼前一片白光,身体有些发飘,他觉得自己飘出了车窗,越飞越高,载着自己的车越行越远,自己熟悉的街道和建筑变成了黑白色,李志强看着越来越小的行人和车辆,心里反倒很平静,天空是一片金色,他向着那金色飞去。  
   李志强恍惚间到了一个山洞的入口,和他一起向洞口走去的还有很多穿白衣的人,李好奇的跟在后面,“李队长,请等一下”一个身材高大的老者从后面赶上,“李队长,请随我到那边去做个记录."  
   李队看老者一身正气,衣着干净,不像是街上摆摊的小贩,倒很像个领导,心下也就先多了几分信任。  
   随老者离开洞口,走到另一个相邻的洞口,这个洞口空荡荡的,没有人走过来,李队心里很纳闷,怎么没人过来呢?进到洞里才发现洞壁很光滑,通体散发着很柔和的光,可四下怎么也找不到发光的来源,2人在转了几个弯以后,洞口出现了,眼前豁然开朗。  
   老者回身说道,到了,前边就是,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人来了,我们没有新的消息来源,都很寂寞,李队长一会说说你的事迹,大家交流一下 。  
   李志强像做梦一样,越听越迷糊,想说话,只是觉得脖子有些疼,舌头发麻,干脆也就不说了,只是跟着老者走。  

      出得洞口,面前一片空地,零星的分散着几座乳白色的房子,基本都在2-3层的高度,房屋之间有小径相连,中间则是大片细软的草坪,还有几棵叫不上名来的树,散落其中,空气清甜而湿润。  
   2人走至最近的一栋房子,老者笑着说,到了,先去里面休息一下,顺便填一下表格,做个登记。  
   李志强扶了一下眼睛,抬头望去,只见楼头有一块木牌,上书几个大字---“革命烈士管理委员会”  
  老者推门便进,嘴里说着,“呵呵,我把李队长接回来了,”屋里应声站起数人,好,好,里面坐。  

   李志强闻言仔细端详,见或坐或站有十几人,都满面笑容,老者道,我们这些人啊,都盼着你来阿,昨天接到通知说今天要来一位新同志 ,好像这个部门叫什么城管,过去没有这个组织的同志来过,今天都想见见,我来的时间长了,对新鲜事物不太了解,还要请李队长多说两句。  
   李志强有点不明白,就问,敢问大爷这是什么地方,您带我来这干什么啊。李队被刺了一刀,伤在颈部,出了不少血,头脑也不太清醒。  
   老者笑了笑说,来这的都是革命烈士,都是抛头颅,洒热血,为国家,为民族立下不朽功勋的人。  
   李志强闻听很是惊诧,烈士?我已经死了吗?  
   是啊,你去世后不久,就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你的家庭子女也得到了很好的安排,你可以放心了。老者道。  
   李队听后冷汗直冒,喃喃自语,我死了吗,我已经死了?  
   记忆里最后的时刻就是回头后烤肠小贩挥来的手臂,鲜血和叫喊声。  
   李队长,我来给你介绍一下,都互相熟悉一下。  
   老者依次开始介绍,邱少云,黄继光,杨靖宇,夏明翰,董存瑞,这五位是狼牙山五壮士.....  
   我是邓世昌,可能现在记得我的人不多了,不说也罢。老者最后说到。  
   李志强一听惊呆了,这些人都是英雄阿,自己怎么能和人家比呢。  
  老者随手从桌上拿起一份表格,对李志强说,你先填个表,说说生前的事迹,董存瑞是咱们这的书记员,有什么事可以问他,我去给你安排别的事情,你先坐吧,休息一下,我去去就来。说完老者转身离去。  
   董存瑞站起身来,握住李志强的手,同志,来到这就是到了家,我们以后都是一家人。  
   李队有些尴尬,虽然这些英雄早有耳闻,但真的站到了中间,自己还是觉得有些渺小。  
   李队想到自己政治过硬,从一个最基层的队员成长为副队长,填个表格不会成问题。这也是强项阿。  
看了看表格前面就是性别、年龄、籍贯等等一些惯常的,只是最后有一项内容:谈谈自己是怎样成为革命烈士的,是必填项,李队开始有些冒汗了。  
   董哥 不、不..同志,这最后一项能不能不写啊?  
   哦,这个可是要存档案的,必需要写啊 ,要不你叙述一下,我帮你整理。  
   李队听了有些无语。  
   没什么,你只是刚来有些不适应,慢慢就好了,董存瑞微笑着说。  
   我是一名城管队员,每天的责任就是维持城市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等等,是很普通的工作,没什么好讲的。李队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  
   接着讲,工作普通不要紧,只要敢于和敌人作斗争,那也是我们的好同志,董存瑞觉得李队有些谦虚。那你是怎么牺牲的?  

   是在清理不法商贩时,被商贩用刀袭击的。  
   不法商贩是什么人,是不是敌人伪装的?  
   不是,只是一些进城农民和下岗的工人或其他一些没工作的人。拿刀捅我的那个人听人说还是个退伍军人。  
   退伍军人,那不是和我曾经是战友吗?董存瑞有些迷惑了,抬头看了看其他的烈士,其他人也是一样的表情。  
  难道组织不给他安排工作吗,他为什么要杀你,有什么目的?  
   因为他无证、违章、占道经营,所以我要扣他的东西,他不想给,随后发生冲突,他趁乱拿刀刺中了我....  
   我越听越不明白,占道是占了谁的道?  
   就是城市的道路和一些别的地方,不让摆摊经营.....  
   那这些地方是属于谁的,是属于我们劳动人民的吗?  

   ............  

   我真的不明白了,这样吧,我们在座的每个人都简单说说自己的经历,别人说完一句,你就说说你有过类似的,这样更容易把事情搞清楚.....  
   我先说,我为了国家和人民舍身炸毁了敌人的碉堡。  
   李队想了一会,我和同事为了城市的和谐和秩序,没收了无数不法商贩的三轮。  
   邱少云接道,我为了同志们的安全,被大火烧身直至牺牲,纹丝不动,没有把埋伏的部队暴露给敌人。  
   李队小声道 我们为了抓住不法商贩,也不会暴露自己,躲在面包车里,悄悄地靠近,突然出击,抓他们个措手不及。  
   黄继光接着说,为了后面战友的安全,我用身体堵住了机枪的枪口。  
   李队汗颜,我没有堵过枪口,只是把不法商贩可以逃跑的路口堵死......  
   董存瑞听完后更加不解了,那你的简历怎么写啊,这很为难啊..  
   同志,能不能让我去别的组织,我觉得我...。李队有些坐不住。  

   这个我就更为难了,这都是组织的决定,我们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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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月之久,胡天仍然难忘 8月11日那个混乱下午人群散尽后的两个镜头:路边积水已被染成暗黑,那是城管李志强咽喉喷射出的鲜血;还有崔英杰含泪的眼睛,脸色苍白的他跑回公司楼下,躲在角落小声对胡天说,“我杀人了。”

李志强和同事来到摊前,面对忽然出现的城管队员,崔英杰措手不及。李志强封堵了崔英杰的去路,崔英杰不断挥舞着双手。“车子留给我,别的都给你们。”崔英杰喊道。一位长期在中关村收墨盒的摊贩看到了这个过程。崔英杰开始一直在央求,“求你们把车子留给我,就靠这个吃饭”。连说两遍都没有用,他的口气就变了——“我再说一遍,把车留下,其余你们拿走!”然而仍然无用。10多分钟后,崔英杰放弃了努力。

此时,崔英杰的父亲呆在儿子租住的8平米小屋里,却等来了满脸泪水的帮工女孩。那个晚上,老人忐忑不安地在北京火车站过了一夜,第二天回到了老家。他当时并不清楚情况的严重,他觉得儿子是个讲义气的人,伤了别人一定会陪人家把病看好。然而,谁都没有想到,李志强死了。

行凶杀人的消息很快传到各老村,突然的打击让崔英杰的父母双双旧病复发,卧床不起。2004年,崔英杰在北京林业部门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崔家人为此还吃了顿团圆饭,母亲觉得,儿子要去北京了,一定会有好的前程。眼下,崔英杰仍在海淀*接受预审,因案件涉嫌故意杀人,按照法律规定此案将由北京市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有律师介绍,等待崔英杰的很可能就是死刑或者死缓,无期徒刑就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听人说,那户人家是独子,我睡不着。想到北京看看,跟他们道歉。”崔父说,“英杰是正道人,他不会故意杀人的。如果他能活,我愿意让他给那户人家做儿子,照顾老人。”“我看到报纸上说,他(崔英杰)逃跑是想回家看父母,他怎么不想想,李志强也有父母?”李志强的母亲眼里满是泪水。''-《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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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及合议庭诸位法官:

   

    我们受本案被告崔英杰的委托,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担任崔英杰的辩护人。在发表辩词之前,请允许我们对受害人李志强的不幸遇难表示哀悼。无论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是多么的不近情理,李志强都不应该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李志强的家属今天在场,也请您们能够接受我们作为辩方律师的诚恳致意。

    针对起诉书和公诉人方才发表的公诉词,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我们发表以下意见,为崔英杰辩护。

   

    一、 关于起诉书指控的妨害公务

    妨害公务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阻碍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明知阻碍之人是在依法履行职务或职责;客观上该人员也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该机关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拥有合法授权的适格的国家机关。我们认为,本案中崔英杰实施了妨害的行为,但其妨害的并非公务。理由如下:

    (一)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城管类组织具有行政处罚权。

    崔英杰经营的烤肠摊违法之处在于无照经营。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权查处之行政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涉及到公民的财产甚至自由,国家对于行政处罚权的授予是相当严格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机关须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公务人员。国家之所以把查处无照经营的权力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因为其是营业执照的颁发机关,具有营业执照的原始登记凭证,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无从得知经营者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的。尤其是这种街头巷尾的现场执法,城管何能当场查证经营者是否具有营业执照而作出行政处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之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并没有所谓查封、扣押和暂扣工具的行政处罚种类。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管理局超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执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控方未能证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设立已经法定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并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未能证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适格的行政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辩护人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两份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调取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否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之证据和申请调取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之设立是否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之证据,以确认其是否是合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在此之前,经辩护人的调查,并没有证据显示该机关具备法律规定的合法成立所要求的程序性要件。作为控方,要指控被告崔英杰妨害公务,必须举证证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合法成立的行政机关。

    (三)控方未能证明参与当天现场执法的人员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

    妨害公务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执法人员并没有在执法时向被告崔英杰出示工作证件,而且执法人员成分复杂,既有城管,又有协管,还有保安;更何况当日出现在执法现场的执法人员大多数是便装出现,怎么能要求一个普通的公民具备这种认知能力。辩护人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调取受害人李志强及案发现场参与行政执法的崔公海、狄玉美、芦富才、吕平安、赵双顺、张建国、尼玛、何兴民及卢海龙是否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作为控方,要指控被告崔英杰妨害公务,必须举证证明参与执法的人员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者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四)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缺乏执法依据并且严重违反执法程序。

    首先,城管执法于法无据。城管执法人员对被告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因是被告无照经营,可是城管事先并没有确认被告的身份,也就无法在行政处罚前得到被告是否存在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据。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也并没有询问被告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是否有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城管并没有对被告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其次,城管执法程序存在严重的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应该首先向被告出示证件,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甚至包括送达所谓的扣押物品清单。执法人员没有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当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故而,起诉书所指控的妨害公务并不成立。

   

   

    二、关于起诉书指控的故意杀人

    刑法学上所说的犯罪的故意,就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犯罪的故意,有两个特点:其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二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这两个特点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故意犯罪。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案发时的客观环境,案发的全过程。在本案中,由于案件的突发性、不可重复性,要查清被告崔英杰主观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对与案件有关的各种事实与情节进行具体、全面、客观的分析,以对被告崔英杰予以正确的定罪量刑。

    (一)事件的起因

    从本案来看,被告崔英杰与被害人李志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只是因为现场混乱,城管在追赶被告,被告担心不止是三轮车被没收,自己的人身也可能受到强制,急于脱身的情况下随便挥了一刀。而且从公诉人提供的视听资料来看,被告第二次进入现场时曾经经过李志强的身边,并没有对李志强实施任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指控被告具有杀害李志强的故意,于理不通,于情不合。

    (二)被告所使用的刀

    必须注意到,刺中李志强的刀是用来切香肠的、一把从西苑早市上花一元钱买的刀,质量如何可想而知,这把刀并非管制刀具。而且混乱之下、情急之中刺到了什么位置,被告并不清楚。被告崔英杰身高一米七八,李志强身高一米七五,以崔李二人的身高、相对位置和被告的反手握刀姿势分析,由上而下斜划一刀就是当时被告最顺手的姿势,并非刻意为之。被害人受伤的部位并不是被告追求的结果。

    (三) 被告崔英杰对受害人李志强死亡结果的态度

    当被告离开案发现场到达天津之后,曾经发短信询问被害人的伤势状况,因此可以证明其确实没有预见到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无主观上的希望或放任态度。

    (四) 典型的激情犯罪

    从犯罪心理学来说,本案是典型的激情犯罪。被告崔英杰是在混乱之中,情急之下,奔逃途中,顺手一刀。其实施犯罪,完全是在一种强烈的感情支配下导致的犯罪。

    故而,起诉书指控的故意杀人不能成立。

   

    三、被告人崔英杰其情可悯

    辩方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1.河北省阜平县各老村村民委员会、阜平县平阳镇人民政府及阜平县*局平阳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 崔英杰是个守法的好公民,没有干过违法乱纪的事情;

    2.崔英杰曾经就读河北省阜平县中心小学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崔英杰是名优秀的学生;

    3.崔英杰曾经就读河北省阜平县平阳中学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崔英杰思想品质良好,成绩优良。

    4.崔英杰曾经服役71799部队给崔英杰家长的来信,证明内容:崔英杰服役期间表现良好,荣获“优秀士兵”称号;平时训练刻苦,成绩突出,多次在军人大会上作为典型被点名表扬;

    5. 崔英杰所服役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登记表,证明内容:崔英杰服役期间曾荣获“优秀士兵”称号,获嘉奖一次;其所服役的部队是电子干扰部队,其所受专业训练为报务专业;

    6.崔英杰在名柜娱乐城同事黄金杨调查笔录,证明内容:崔英杰在城市谋生的艰辛,吃苦耐劳,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以及温和的性情。

    7. 崔英杰在部队的战友给法官的求情信;

    8.阜平县平阳镇各老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出具的求情信。

    以上证明证实崔英杰一贯表现良好,无打架斗殴,也无前科,确系良民。在部队还是优秀士兵。在城市生活艰辛,为生存挣扎。另外调查还证明,崔英杰没有暴力倾向,不是天生犯罪者。

   

    四、结辩:

    综上所述,起诉书指控的罪名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检察官: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

    我的当事人崔英杰,一直是孝顺的孩子,守法的良民,在部队是优秀的军人。他和他的战友们一直在为我们的国家默默付出;当他脱下军装走出军营,未被安置工作时也没有抱怨过这个社会对他的不公。这个国家像崔英杰一样在默默讨生活的复员军人何止千万,他们同样在关注崔英杰的命运,关注着本案的结果。

   

    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检察官: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

    辩护人:夏 霖 律师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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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这样的帖子居然没人回?唉~~一言难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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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也是人啊,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呢,要骂,也应该骂这个该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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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啊,和谐社会!我们盼着那一天快些到来,制度是一切的罪恶的根源,也是一切幸福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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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14 03:25